“网红”侮辱了吴艳妮?
从6月底的全国田径冠军赛开始,吴艳妮成为了在微博热搜上“有套房的人”,常驻热搜榜。这两天,她又登上了热搜。
在接受采访时,吴艳妮提到“辛苦训练不是为了当「网红」”,并表示“网红”这个词是在侮辱所有运动员。这在社交网络上引起了热议。
因为热搜体质,吴艳妮逐渐被贴上了“网红”的标签。显然她想要撕掉“网红”标签。
问题来了:“网红”这个词是不是侮辱了运动员?吴艳妮又到底是不是网红?吴艳妮这番言论是不是又反过来矮化了网红?
移动互联网时代,“网红”成为了一种新兴职业生态,泛指以流量为饭碗的博主们。“网红”本身只是一个中性词,并不包含褒义或贬义。当然,一些网红因为行为低俗、夸张,或者违反社会公序良俗,成为了“过街老鼠”,这也让“网红”这个词渐渐隐含了一些贬义,在特定环境下会成为对某一类自媒体博主的蔑称。
对那些毫无底线的个别网红,我们当然予以抵制;对于那些为了流量卖弄风情、哗众取宠的网红,我们也会鄙视。但我们还是不能把“网红”这个词直接贬义化。
◎ 吴艳妮因为非常有个性的庆祝动作破圈
现在很多律师、医生、科普工作者都在网络上进行知识普及工作,其中的一些博主粉丝动辄上千万,已经成为了通俗意义上的网红,但他们实实在在给用户带来了很多好处。知名法律学者罗翔就是因为在网络上火了起来,其普法的工作才惠及了更多人群。我想罗翔和罗翔粉丝不会否认“网红”这个身份带来的公共益处。
同理,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全民皆博主对大潮下,很多运动员开始自媒体营业,甚至逐渐成了网红,对此我们没有什么理由予以批判。
不管身处体制内还是体制外,首先这是运动员的权利。有些人喜欢在社交媒体、短视频平台上分享自己的个人生活点滴、思想感悟,以及与粉丝互动,这无不妥之处。其次,自媒体平台为运动员群体增加了一个收入渠道,合法合规;再次,运动员们在社交媒体上与粉丝互动、向公众推广运动项目,拉近了与体育迷之间的距离,对于项目的发展也大有裨益。只要不影响日常训练、比赛工作,业余时间做这些事无可厚非。
吴艳妮的意思应该是:我是专职运动员,不是专职网红,虽然有点红,但也是因为运动员的身份,所以自己不算网红。某种程度上,这展现了他作为运动员的骄傲和他的专业态度。只是他这番话本身就存在“鄙视链”,且从她嘴里说出来并不那么有说服力。
今年亚运会结束当天,我与知名解说员杨健连线时,他告诉了我苏炳添对于自媒体的态度,我觉得非常可取。苏炳添的观点是,偶尔发布一下社交平台内容并无不妥,但是不要在意网友的留言,更不要花费大量时间阅读以及回复网友留言,也不要让这些评论影响到自己的情绪。
在流量可以变现的社交平台时代如何扮演自己的角色,这确实是当下中国运动员的一个新课题。显然,苏炳添的成功跟他的超级专注分不开。反观吴艳妮,她的“网红”形象确实主要是她自己营造的,而不是别人强加的。
◎ 吴艳妮在抖音发布日常
吴艳妮在抖音、小红书等短视频平台上积极营业。她11月份一共发布了四条短视频内容:第一条是自拍跳街舞,第二条是参加学青会比赛的照片集锦,第三条是时尚美照集锦,第四条是身穿唐装跳舞。吴艳妮甚至会找人跟拍自己训练的视频做成集锦vlog发布到网上,如果仅仅是看到这些内容,得出的结论是:这是一个短视频时代较为典型的网红。
这其实展示了当代运动员多元的一面,没什么问题。但是,一边以“网红”的姿态积极营业,一边却在接受采访时公然与“网红”切割,并代表所有运动员与“网红”切割,这比较容易引发舆论反噬——你让网络博主们怎么想。这从这个角度来看,这是一次比较失败的形象输出。
我给吴艳妮的建议是:一、如果你真的看不上“网红”,就不要做跟他们一样的事;二、用行动和成绩去让质疑你、攻击你的人闭嘴,而不是与他们打嘴仗,不当语言上的巨人;三、公众场合发言的时候,尽量只代表你个人,别贸然代表所有运动员群体。
昨天有一篇报道写道:吴艳妮是世界田联跨栏技术最好的女子选手,根据世界田联提供的女子100米栏数据,个人100米跨栏速度减去100米平跑速度,数值最小的就是吴艳妮。
可惜没什么人留意到这篇专业报道,因为外界对她的关注已经不在她引以为傲的专业上了。所以这是她作为运动员的成功,还是作为网红的成功,谁又说得清呢。
凤凰网《凰家看台》出品
作者 张宾|编辑 闫小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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